搜尋

蘇丹的遊戲蘇丹的遊戲攻略

返回清單
切換到指定樓層
通知這文章過時或找檔案 發表主題

[遊戲攻略] 《蘇丹的遊戲》密教結局全流程攻略:弑神路線、思潮傳播與隊友影響詳解

[複製連結]
1
o122334234 ( Lv.70 熾天使 ) 發表於 2025-4-8 22:25:15 | 只看該作者 回覆獎勵 |降序瀏覽 |閱讀模式

密教結局開局準備與新手攻略心得


在《蘇丹的遊戲》中,密教相關結局豐富多變,若想順利踏上弑神之路,首要步驟便是提升密教信仰。玩家需多次使用靈視技能,觸發心靈之戰事件。在這些心靈之戰中,選擇密教信仰卡牌,可逐步累積密教連結度。
👉 免費 禮 包 遊 戲 推 薦 ⬇️⬇️⬇️ 玩各種動漫手遊



接著,透過給追隨者灌輸密教思潮,並合成更高等級的密教思潮,進一步穩固信仰基礎。當密教信仰升得過高時,低階思潮將會陷入瘋狂狀態,因此建議優先獲取金色「新世界」思潮,再將信仰推升至3級。

密教思潮取得方式與深入遊戲尋找密技


以下列出多種取得不同等級密教思潮的方法:

a. 透過質子的友誼事件放置密教思潮,可獲得銅級密教思潮。

b. 詩人創作詩歌,有機率產生銀級密教思潮。

c. 發明家利用望遠鏡擴建,每7回合可獲得星星卡;將狂亂的天象搭配尋思,有機會得到銅級密教思潮。

d. 進行縱欲儀式拜祭玲耶,同時將正教信仰放入尋思中,觸發泼粪事件,也能獲得銅級密教思潮。

e. 每次傳教或進行獻祭儀式,都有可能掉落石質密教思潮。

角色傳教限制與特殊條件整理


值得注意的是,不是所有角色都能被成功傳教:

- 花花公子線與狗哥線:若最終不放謀反卡,而改放密教思潮,則角色會被成功傳教。
- 角色蓋斯:需將其升至金色品質後方可被傳教。
- 蘇丹的妻子:必須閱讀增強黑暗知識的書籍後才能被傳教。
- 無法被傳教的角色包括:詩人、天才少女、黑拳手、女戰士、鐵頭、流浪劍客、夏瑪以及發明家。

惡之華召喚神明條件與流程


為完成召喚神明的儀式,玩家需預留以下資源及條件:

- 各保留一張縱欲卡、奢靡卡、征服卡和殺戳卡,以應對後續事件。
- 提供蘇丹4份祭品、2支軍隊、40枚金幣。
- 擁有體魄與戰鬥總和超過15點的怪物。
- 擁有魅力值超過10點的怪物(此處亦可完成魅魔相關成就)。

完成上述準備後,即可啟動惡之華儀式,召喚神明降臨。

懷疑值提升與正教攻擊觸發條件


再度利用靈視技能,多次引發心靈之戰,但此次選擇理性卡牌以提升懷疑值至3級。這樣做會導致正教會對玩家展開攻擊,且未被成功傳教的隊友也會背叛你。

建議在戰鬥爆發前提前完成必要的獻祭儀式。若走天才少女劇情線,可選擇讓她轉向星靈線離隊,以避免內亂。最終選擇戰鬥路線時,蘇丹將加入你的陣營,共同挑戰神明,達成弑神結局。

對比表格:密教結局流程重點整理



項目操作重點注意事項
信仰提升多用靈視→心靈之戰選密教信仰信仰過高時低階思潮會瘋狂
思潮合成利用質子/詩人/發明家/縱欲/傳教等方法取得各級思潮優先合成金色新世界
傳教對象花花公子、狗哥(不放謀反)、蓋斯(金)、老婆(讀書)詩人、天才少女等無法被傳教
召喚資源需求縱欲/奢靡/征服/殺戳卡各一+4祭品+2軍隊+40金幣+怪物條件可同時完成魅魔成就
懷疑值靈視→心靈之戰選理性卡提升至3觸發正教攻擊
結局觸發正面迎戰正教與叛變隊友蘇丹加入,共同弑神

以下廣告滑動後還有帖子內容




常見問題Q&A



Q1: 如何快速提升密教信仰?
A1: 多次使用加靈視技能,在心靈之戰中選擇密教信仰相關卡牌即可有效提升。

Q2: 為什麼低階密教思潮會瘋狂?
A2: 當整體信仰等級過高時,較低等級的思潮無法承受力量而陷入失控狀態。

Q3: 哪些角色不能被成功傳播密教思想?
A3: 詩人、天才少女、黑拳手、女戰士、鐵頭、流浪劍客、夏瑪及發明家皆無法被傳教。

Q4: 惡之華召喚神明需要哪些資源?
A4: 須準備4份祭品、2支軍隊、40金幣,以及體魄+戰鬥大於15和魅力大於10的怪物各一隻。

Q5: 何時會觸發正教攻擊?
A5: 當懷疑值提升到3級時,正統宗派將對你展開圍剿行動。

Q6: 蘇丹在弑神結局中扮演什麼角色?
A6: 蘇丹會加入你的陣營,一同挑戰並試圖弒殺降臨的神明。

Q7: 是否可以同時完成魅魔成就?
A7: 是,只要在召喚條件中提供魅力超過10點的怪物,即可同步解鎖魅魔成就。









大家正在看啥


收藏收藏 分享文章到FB上分享
回覆 使用道具 檢舉
複製專屬你的推廣連結:發至FB與各論壇宣傳:累積點數換GP商品 & 藍鑽
每五點閱率就可以兌換藍鑽積分或遊戲點卡 夢遊推廣文章換GP商品

你需要登入後才可以回覆 登入 | 加入會員

本版積分規則

Copyright (C) 2010-2020 夢遊電玩論壇

廣告合作:請直接聯繫我們,並附上您預刊登位置的預算。  

快速回覆 返回頂端 返回清單